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海南成为继福建、江西和贵州三个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后又一探索者,肩负起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的使命。《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到2035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在旅游业发展与生态文明结合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促进生态旅游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的思路,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充分发挥海南特有的热带海岛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建设,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这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交融关系,也明确了下一步生态文明体系语境下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重点方向。
事实上,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旅游业与生态文明建设一直以来都相互影响、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具有天然的耦合性,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旅游目的地发展的重要手段,而旅游目的地发展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动力支撑。尤其是全域旅游战略实施以来,二者的关系更加紧密。
一方面,坚持全域旅游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能够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表现在组织机制建设、新业态创新、绿色发展产业体系构建以及制度约束方面能够产生协同效应,节约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坚持全域旅游与生态文明体系同步,有助于实现全域旅游与生态保护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统一起来,构建起一体化运营体系,共享资源、共享数据,增强部门协同,提高运营效率。
相比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陆地面积较小,远离内陆的封闭环境以及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使其保持了国内一流的生态环境,绿色成为海南最亮丽的“底色”。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的基础更加牢固,全域旅游发展基础更为优越,具有打造全域旅游与生态文明协同发展“海南样板”的现实条件。在《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基础上,笔者从落实层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可持续旅游的舆论宣传,从伦理、道德、习惯等角度提供保障。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海南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更加注重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算大账、算长远账,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要多途径加强全岛居民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和理解,培养生态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注重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强化惩戒机制,把保护环境变成自觉行动。
二是全面融入并实现旅游各要素生态化。无论是既有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还是新的“商、养、学、闲、情、奇”六要素,都有生态化的要求。尤其是老的六大要素,更有加快生态化改造的现实需要。例如,在“吃”上要就地取材,避免铺张浪费,定制低碳菜谱,大力提倡低碳饮食等;在“住”上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大力发展共享服务,用好存量,降低增量;在“行”上要坚持绿色出行、生态出行,开发绿色走廊、生态栈道等;在“游”上注重“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建设”,尽量使旅游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在“购”上倡导开发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生态友好型的旅游产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负担;在“娱”上避免盲目跟风,大兴土木,大肆改造和破坏原本的自然景观,甚至侵占和污染周边动植物的生存空间。
三是强化制度设计,完善融合体制机制建设。在省域全域旅游规划以及市、县域全域旅游规划中重点策划一些“旅游+生态”重大项目;重点做好全域旅游与生态保护的投融资统筹工作,加大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并完善国家公园体制,用好海南的地方立法权,不断推动立法研究,探索建立旅游主体功能区制度,明确旅游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主体责任,将重点旅游资源点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重点旅游景区监测和预警系统,在重点旅游目的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可持续旅游发展账户系统,制定并实施可持续旅游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
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