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
时间:2019-07-19
三亚凤凰岛
日前,海南印发《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围绕打造“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通过探索创新中资非五星红旗邮轮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加快三亚向邮轮母港方向发展,丰富海南邮轮旅游航线产品,拓展邮轮旅游消费发展空间,培育邮轮旅游消费新热点,把海南打造成特色鲜明的邮轮旅游消费胜地。
海上游航线是指从海南三亚、海口邮轮港出发,在经批准的水域范围内航行,并返回始发港口,期间不再停靠其他港口的航线。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可以用其拥有或者光租的非五星红旗邮轮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
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是指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且中资(内地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51%,从事国际邮轮运输业务的企业法人,邮轮船龄不得超过30年。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不得擅自将经批准开展试点业务的邮轮转租他人。一旦转租,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邮轮自动丧失开展试点业务的资格。
此外,《方案》鼓励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设计丰富多样的邮轮海上游航线,满足游客和居民海上看日出、海洋文化体验、主题邮轮体验、企业休闲商旅以及私人聚会等多样性的消费需求。
来源:海口日报